根據中國《禁止進出境物品表》及相關國際貿易公約規定,以下35類化學品被嚴格禁止進出口:
第一類:劇毒化學品
包括氰化物、砷化合物、汞化合物等具有極強毒性的物質,這些化學品可能對環境和人體健康造成不可逆損害。
第二類:易制毒化學品
包括麻黃素、偽麻黃素、醋酸酐等可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和試劑,這些物品的進出口受到嚴格控制。
第三類:放射性化學品
鈾、钚、鐳等放射性物質及其化合物,因其具有輻射危險而被列入禁止名單。
第四類:生物毒素
肉毒桿菌毒素、蓖麻毒素等生物來源的有毒物質,可能被用于生物恐怖活動。
第五類:腐蝕性極強的化學品
高濃度氫氟酸、發煙硝酸等具有極強腐蝕性的化學品。
第六至三十五類還包括:
各類化學武器前體、持久性有機污染物、消耗臭氧層物質、石棉制品、多氯聯苯、某些農藥和殺蟲劑等。
企業在進行化學品國際貿易時,必須嚴格遵守以下規定:
違反規定者將面臨行政處罰,情節嚴重的可能構成犯罪。建議相關企業在開展業務前,務必咨詢專業機構或向海關總署查詢最新管制清單,確保合規經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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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時間:2026-01-21 10:11:06